2013年7月17日至18日因遭强降雨,我市5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不同程度受灾。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确保灾后无大疫的要求,洪水消退后,卫生系统各单位在做好自救的同时,及时组织力量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灾情发生后,局领导带领相关人员冒雨深入现场指挥救灾和防疫工作,同时召开会议进行认真部署。
市疾控中心迅速启动《汛期救灾防病应急预案》,成立疾病控制组、病源学检测组、消杀灭组、生活饮用水监测组、食品卫生监测组、后勤宣教组等6个专业小组,按职责分工开展卫生防疫工作。为全市20个受灾较为严重的乡镇免费配送各类消毒药品1800余公斤、杀虫剂900余公斤,现场进行了消杀技术指导,并对城区沿江一带洪水淹没区、城区垃圾集中堆放点及受灾特别严重的乡镇实施重点消杀,消杀总面积约80万平方米。
市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和市疾控中心对全市的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进行了拉网式监督监测,覆盖面达100%,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以确保公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
河溪镇中心卫生院、石滩镇卫生院、金子乡卫生院等乡镇卫生院在积极开展灾后自救的同时,及时组织力量开展“消杀灭”工作,消杀范围覆盖场镇公共场所、单位、学校及周边村社,做到了无遗漏、无死角。
在此次灾后的卫生防疫工作中,卫生系统各单位领导重视,任务明确,行动迅速,实现了大灾之后无大疫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