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规定和卫计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现公告2017年南充市省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
一、网上报名时间:自国家公告之日起到 2月22日晚上12时,网址:www.nmec.org.cn(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考生务必认真填写个人信息、报考类别等,如填写错误,后果自负。
二、现场报名审核时间:2017年3月2日—3月9日(周末不休),地点:南充市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和平东路和平巷15号:南充市卫生与计划生育信息中心,南充卫校老校区旁)咨询电话:0817-2391259。
各县(市、区)及有关医疗机构的考生按以下时间安排前来考点现场报名和审核(非指定日期前来不予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
3月6和
3月8、9日 顺庆区、市直属及驻市医疗卫生机。
三、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向南充市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份。
3、考生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医疗机构公章)。
4、考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医疗机构公章)。
5、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两份(见附件1)。
特别注意: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分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和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请按相关要求详细填写并盖相应鲜章。
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两份。
7、考生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2份;
(以上七项资料按照此顺序排放,复印件要完整、清楚,提交的复印件,一律使用 A4纸,其复印件上加盖所在医疗机构公章)。
8、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考生还需提交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的证明两份(见附件2),证明需所在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9、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核办法》(卫生部第52号),经考核合格取得四川省中药管理局颁发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报名除需提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交由四川省中药管理局颁发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10、 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见附件2)。
11、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见附件3)只限应届生。
12.所有报考考生需提交与报名表上传照片一致的近6个月二寸白底彩色证件照2张。
特别说明:1.微机录入后方为报名完成,未按程序完成最后微机录入报名确认(即使已交纳了报名费),而造成不能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提供报名材料需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审核期间,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需补充资料而未能联系到本人,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如有报名政策变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保留最终解释权。
南充市医师资格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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