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审批(校验)办事指南
一、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二、适用范围
四川省境内医疗机构到期需要办理校验的。
三、事项决定权
省、市、县。
四、法定依据
1、权力来源(设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第二十二条: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
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57号第六条:达到校验期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校验。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一)床位在100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校验期为3年;(二)其他医疗机构校验期为1年;(三)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校验期为1年;(四)暂缓校验后再次校验合格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1年。
2、申请条件依据
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57号:
3、申请材料依据
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2009年6月15日(卫医政发〔2009〕57号
4、办理流程依据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8号:
5、办理时限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2号 第三十六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受理校验申请后的三十日内完成校验。
办件部门依工作需要研究提出
6、数量限制依据
无。
7、收费依据
无。
五、服务对象
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六、申请条件
(一)依法取得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二)医疗机构应当于校验期满前3个月向登记机关申请校验。
七、申请材料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申请材料要求 |
样本 |
申请材料出具部门 |
备注 |
1 |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
材料种类:收原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0份。 |
详见: 示范文本3-2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doc、医疗机构许可综合审批、多证合一申请表.doc。 |
无 |
无 |
2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
材料种类:验原件、复印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0份。 |
详见: 示范文本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docx。 |
无 |
无 |
3 |
医疗机构本校验期工作总结 |
材料种类:复印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0份。 |
详见: 示范文本医疗机构工作总结.docx。 |
无 |
无 |
4 |
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变更情况说明 |
材料种类:收原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0份。 |
详见: 示范文本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变更情况说明.docx。 |
无 |
无 |
5 |
本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 |
材料种类:复印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0份。 |
详见: 示范文本卫生监督意见书.jpg。 |
无 |
无 |
6 |
本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说明 |
材料种类:收原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0份。 |
详见: 示范文本有关医疗民事赔偿(补偿)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情况说明.docx。 |
无 |
无 |
7 |
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说明 |
材料种类:收原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0份。 |
详见: 示范文本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说明.docx。 |
无 |
无 |
八、到实体大厅办理次数
窗口办理:1次。
网上办理:1次。
九、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十、审批决定证件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注明
十一、办件类型
承诺件。
十二、办理时限
办理总时限:65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总时限:0 个工作日。
(1)受理: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2)审查: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3)决定: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4)制证: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5)颁发和送达: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十三、数量限制
无
十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五、收费方式
不支持在线支付。
十六、认证方式
平台注册、手机认证、身份证实名认证、实体大厅现场审核认证。
十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
十八、办理地点
南充市涪江路19号三楼04、05、06窗口
十九、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二十、办理结果领取或送达方式
现场办理:支持快递。
网上办理:支持快递。
二十一、办理网址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二十二、咨询电话
0817-2338345
二十三、监督电话
四川省政府服务热线:12345
二十四、注意事项
无。
南充市政策法规与科教科
医疗机构执业审批(校验)
审查工作细则
序号 |
审查内容 |
审查要点 |
审查标准 |
依据 |
注意事项 |
1 |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
填写内容 |
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
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57号。 |
无。 |
2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
有效期、完整性 |
1、 应在有效期内; 2、 副本中所有记录都要复印完整 |
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57号。 |
无。 |
3 |
医疗机构本校验期工作总结 |
包括医疗机构管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执业人员聘用、业务开展情况及按核定的经营性质执业的运营情况,有放射诊疗项目的需含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
按照实际情况总结报告 |
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57号。 |
无。 |
4 |
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变更情况说明 |
包括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等执业登记项目以及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科室和大型医用设备变更情况对不具备相应医疗服务能力的诊疗科目,应申请注销该诊疗科目 |
按照实际情况填写,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
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57号。 |
无。 |
5 |
本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 |
监督意见书、整改报告 |
监督意见书与整改报告相对应,不在限期整改期内 |
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57号。 |
无。 |
6 |
本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说明 |
本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 |
按照实际情况书写,不良计分情况符合校验规定 |
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57号。 |
无。 |
7 |
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说明 |
指限制性临床应用医疗技术、干细胞临床研究(未开展的不提供) |
符合限制性临床应用技术相关规定 |
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57号。 |
无。 |